WAP手机版
最新更新
  • 2023-05-06

    土地增值税清算中如何对销售数据进行延伸检查?

    在土地增值税清算中,企业要对清算收人按政策规定进行归集、统计,并形成各类表格作为清算资料报审。在后续的税务检查中,检查人员可以根据这个资料重点核查两类问题。一是销售收入的完整性。查阅企业提供的清算收人清单,对于异常数据,应结合销售发票存根、销售合同及合同登记簿(含房管部门网上备案登记资料)、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房...  阅读全文>>
    标签:清算  销售  进行  土地增值税  面积  
  • 2023-05-06

    案例分析:如何对土地增值税清算单位的确定进行检查?

    在土地增值税清算中,分期、分项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由于房地产类型不同、建材价格变动、容积率大小等各种不同情况,清算出的税款有较大差异。因此在税务检查时,要核对企业是否按政策规定确定清算单位(对象),清算时确定的清算单位与项目登记时确定的清算单位是否有差异以及处理方式是否恰当。具体地,应当根据当地税务机关出台的政策节点对照...  阅读全文>>
    标签:清算  土地增值税  确定  对象  单位  
  • 2023-05-05

    案例分析:房地产企业土地取得阶段涉税分析

    某房地产企业开发一栋写字楼,想将其出售给某商贸企业,双方约定售价为3亿元,该写字楼总成本为2亿元。房地产企业原纳税筹划方案是向购买方投资。即房地产企业将开发完成的产品以实物资产的形式投入到商贸企业,取得商贸企业的股权后,再将所持有的股权按照双方确定的售价转让给商贸企业的股东,同时收回资金。此方案在2006年3月2日以前...  阅读全文>>
    标签:企业  土地增值税  房地产  商贸  建房  
  • 2023-05-05

    房地产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阶段的税务处理

    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过程中,除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外,还涉及多种税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耕地占用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额一次性征收,应纳税额为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平方米)乘以适用税额。(2)契税。房...  阅读全文>>
    标签:土地  土地增值税  土地使用权  耕地  占用  
  • 2023-05-05

    房地产开发企业筹办期的界定与开办费的税务处理

    1.筹办期的概念筹办期,是指从企业被批准筹办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止的期间。筹办期结束日的认定通常有三个时点:一是取得营业执照之日;二是取得第一笔收入之日;三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拿到土地的日期,即取得土地使用证的日期。在实务中普遍以取得营业执照之日为筹办期结束日。2.开办费的税务处理《国家税务总局...  阅读全文>>
    标签:筹办  开办费  企业  税务  处理  
  • 2023-05-05

    如何确定房地产项目是否应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税务机关在日常检查时,如果发现企业的开发项目完工或临近尾盘,要对项目是否达到清算条件进行检查。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 一是通过对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或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业务的判断来确定。主要是通过“开发成本”“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科目及“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  阅读全文>>
    标签:清算  土地增值税  项目  进行  检查  
  • 2023-05-05

    土地增值税清算时,能否扣除“红线外支出”

    “红线外支出”通常是指在项目建设用地边界外建设公共设施或其他工程等发生的支出。例如在项目规划外承建道路、桥梁、公园、学校、医院、绿化等设施发生的支出。那么此类支出是否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扣除呢?对此,总局层面并无明确的规定,部分省市出台了地方性政策,或同意扣除、或......  阅读全文>>
    标签:扣除  土地增值税  红线  支出  规定  
  • 2023-05-05

    山西土地增值税清算相关文书表单有新变化了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修订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文书表单的公告山西省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2号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深入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切实减轻纳税人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负担,进一步优化执法方式,提高土地增值税精细化管理水平和办税效率,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对土地...  阅读全文>>
    标签:清算  土地增值税  申报  公告  修订  
  • 2023-04-28

    房地产企业一、二级联动方式的税务规划

    1.一、二级联动的概念所谓一级开发,就是政府出让土地前的“三通一平”(水通、电通、路通和场地平整);二级开发就是政府出让土地后的开发建设。所谓土地开发一、二级联动,属于2004年8月31日以后逐步形成的概念;而在此之前,很多项目都是运用此形式进行开发建设的,并无一级、二级之分,在明确土地市场和房屋市场之后,市场进行了细...  阅读全文>>
    标签:二级  开发  土地  联动  一级  
  • 2023-04-28

    房地产企业通过“招、拍、挂”拿地的涉税分析

    1.“招、拍、挂”拿地方式通过“招、拍、挂”(土地招标、土地拍卖、土地挂牌)的方式从国有土地储备中心拿地,是房地产企业获取土地资源最主要的方式之一。在这种方式下,拿地的一方,即土地使用权受让方,通常为房地产企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获取土地使用权,支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可以计入企业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的计税成本。作为房...  阅读全文>>
    标签:土地使用权  出让金  方式  土地  受让方  
134567

本栏最新更新

本栏推荐

阅读排行

大家都关心的内容

土地增值税网专注土地增值税筹划,房地产税务筹划,2022年土地增值税筹划大全,房产税收筹划,土地增值税的计算方法,土地增值税税率,土地增值税清算,房产税收筹划案例分享,各种税收筹划方法,北京房地产税务顾问就在土地增值税网

版权所有:Copyright © 2016-2022   土地增值税网  https://www.kuaiji8.com/

京ICP备19033996号-3